果博无障碍基础设施是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共享高品质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
今年12月3日是第33个国际残疾人日,在节日来临之际,记者走上北京街头,体验式调查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调查发现,尽管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越来越完善,但盲道“断头”、“无障碍厕所”门口被堵、轮椅坡道“缺失”等问题依旧不容忽视。
图为地铁和平西桥G口处的盲道,大约5米的距离转角了6次,其中第1个转角的“提示砖”被错铺成“引路砖”。11月30日上午,该盲道被共享单车占道。
如果一位盲人想到北京知名景点“前门”转一圈,那么他大概要吃上一些“苦头”了。近日,记者闭上双眼在“黑暗”中摸索前行,体验了一把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但没走几步便碰了“钉子”。
“咣!”在代表可以放心前行的条形“引路砖”所铺就的盲道上,“突然出现”的垃圾桶把记者撞了个趔趄。11月27日11时,与地铁前门站E2口相通的地下通道内,一个写着“东城环卫”的垃圾桶,将盲道拦腰“阻断”。
走出地下通道,来到前门东大街辅路,这里的盲道同样“障碍重重”。没能在路边找到车位的私家车来钻空子,电动自行车歪七扭八地压在盲道上,招揽旅游观光生意的小商贩层出不穷……
探访中记者发现,这种让盲道变“忙道”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在地铁、商场和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盲道被占用的情况尤为突出。
11月29日13时,惠新西街南口站C口外停满了共享单车,即便是视力正常的人,通行也要“辗转腾挪”,其中转角处的一段盲道几乎全被占用,数个小时都未得到清理。
11月30日9时,中日友好医院1号门、3号门和人流较小的9号门外,均出现盲道被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占用的情况。
11月30日16时,朝阳区上品+(奥运村店)北侧几乎整条盲道都被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占用。
“至今已实施20周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周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都对盲道等无障碍基础设施设置、归责作出明文规定。”对于上述情况,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违反者或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共享单车占用盲道,共享单车企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都应承担责任。
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规定,盲道的铺设应保证视觉障碍者安全行走和辨别方向。盲道铺设应避开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上有井盖、箅子时,井盖、箅子孔洞的宽度或直径不应大于13毫米,条状孔洞应垂直于通行方向。
首都儿科研究所东1门北侧的盲道在未铺设“提示砖”的情况下,直接通到安检区的墙根下,形成“断头路”。
前门东大街辅路的盲道在可正常通行的“引路砖”内“混进”了两块“提示砖”,让盲人不知如何下脚。
北三环东路辅路一条不足百米的盲道,先后给电线杆让道、给井盖让道、给配电设备让道……
在地铁和平西桥G口外,一条只有5米的盲道转角了6次,还有4块“提示砖”被错铺成“引路砖”,即便是视力正常的人走下来也会觉得头昏。
北京按摩医院的医生徐嘉,是一位视障人士,她告诉记者盲道被占用和指示不清给自己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一些红绿灯没有提示音,每次走到‘断头路’都会提心吊胆。”
“仍旧面临‘弱势’局面。”一位北京无障碍督导员向记者感慨,很多盲道弯弯绕绕,让人找不着“北”,这说明不少地方在规划设计上存在敷衍塞责的情况,只是为了建设而建设,没有真正考虑到残疾人的实际使用体验,让无障碍设施沦为摆设。
阳光助残优秀志愿者、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科告诉记者,“断头”“占道”“拦路”等情况,在全国各地的盲道中时有发生。
“在建设盲道的过程中,应该由建设单位科学设置,尽量绕开井盖、电线杆等阻碍,并由主管部门监督,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进行改造。”朱科表示,地铁等公共交通相关部门,应当承担更多的公益属性,将站内盲道与市政盲道相连通。
图为“和平东街北口路西”残疾人卫生间,卫生间入口处为台阶,无轮椅坡道。11月30日上午,该卫生间被隔壁商铺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堵得严严实实。
在安定路辅路上,有条通向朝阳区安贞涌溪公园的长坡道,高低落差约1.5米,路中有矮石柱,路旁是观赏石墙。这也是从东南门进入公园的唯一通道。
11月30日10时,小小的公园中心广场上,不少人挨挤在一起,晒太阳、话家常,其中不少是残障人士。据记者统计,半小时内,共有14位老年人或残障人士乘坐轮椅来到这里。
记者随机采访其中一位残障人士,据他介绍,自己家住在公园附近的安贞里社区,因为东南门坡度太陡,又没有扶手,平日里只能从公园西侧进入,一般有家人陪同的情况下,才会被“推”进东南门。
没有扶手,只能靠“手扶”。与此情况类似的,还有南海子郊野公园的公共卫生间。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园公共卫生间的入口坡道,大多未配备扶手,且部分无障碍卫生间内也未安装扶手。
“建设公园前,我们已经向上级申报审批了对园内公共厕所的规划,如果需要加建扶手,还得通过公园统一规划部门去协调。”该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只有业务部门能“讲清”该事宜,并提供了相关部门经理的联系方式,但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朱科告诉记者,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公共厕所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所有公共厕所均应考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应在设计和建设公共厕所的同时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在现有的建筑中,如果可行,也应建造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
在柳荫公园、青年湖公园、地坛公园、月坛公园、莲花池公园、南礼士路公园等,每个被导览图标注有公共厕所的区域,均配有独立无障碍卫生间,且有无障碍扶手等无障碍基础设施。其中,柳荫公园的大门口还设有轮椅坡道,张贴无障碍服务提示,并配备呼救按钮。
对于公共厕所外的斜坡是否必须配备扶手这一问题,朱科表示,对于无台阶、不很高的斜坡,要看其是否是残疾人唯一的必经通道(有无其他更优路线)。《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规定,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3级及3级以上的台阶和楼梯,应在两侧设置扶手。“比如,地铁知春路站B出口,有一条盲道被14级台阶阻断,且没有扶手,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据朱科介绍,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楼梯和台阶应在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毫米至300毫米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梯段的宽度相对应;上行和下行的第一阶踏步应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踏步防滑条、警示条等附着物均不应突出踏面。
尽管国家标准规定得十分明确,但在具体执行中,依旧有一些单位“就简不就繁”。记者在调查中看到,很多地铁站内的滚扶梯始末端仅有一排较短的盲道方位“提示砖”,且未与地铁站内盲道相连。
“根据要求,每个地铁口,至少有1个出口需要满足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北京地铁接诉即办项目中心一位副经理告诉记者,上述较短的“提示砖”是一种简单的止步提示。
“一些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踩着规定的‘下限’,如果较起真儿来,他们会拿并非‘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来说事儿。”朱科说,如果只看使用人群的比例,残疾人肯定不占多数。
不过,即便是在残疾人经常来往的场所,也有一些无障碍设施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朝阳区和平街街道温馨家园项目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项目,这里活跃着一支由助残志愿者及残疾人志愿者组成的助残服务队。距离这里最近的“和平东街北口路西”公共厕所,设有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但卫生间入口处为台阶,无轮椅坡道,且大部分时间都被隔壁商铺的电动自行车堵得严严实实。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可能一步登天、面面俱到。”朱科说,在残障人群较多的区域,应优先对遇到“障碍”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疏通”。无障碍设施还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